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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须 知

一、受理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中共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受理以下问题: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提倡实名(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五、为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举报信息均不会公开,我们将尽快确认、核实提交的举报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中共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91-88867721     

邮箱:jxicjwzhb@163.com

地址:南昌市火炬大街539号1710室

邮编:3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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